李埏
作者:党史校史办时间:2022-11-09

李埏(1914—2008)。云南石林人。1935年7月,他夺得云南省教育厅公费留学考试第一名,经复试报送入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就读,得到钱穆教诲,从此立志史学研究。

1937年,抗战爆发,他回到云南,在云南大学借读两个月后,经吴晗介绍到大理师范学校任教半年。1938年8月,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开学后,转入历史系学习,并受业于钱穆、吴晗、张荫麟门下,深得三位大师嘉许,相继发表了《北宋楮币起源考》《宋代交子发展史》等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吴晗、张荫麟两位大师遂介绍他加入“中国史学研究会”,成为该会仅有的两位学生成员之一。1940年联大毕业后,李埏又以优异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师从向达、姚从吾,并师事陈寅恪、汤用彤等大家。

1943年6月,李埏受云南大学历史系主任徐嘉瑞的邀请,任教于云南大学,长期致力于中国古代史的教学和研究。他先后开授“宋史”“中国通史”等课程,并在20世纪60年代初首开“中国古代经济史”课程。1982年冬,李埏创建全国第一个中国封建经济史学科研究室。建室伊始,他撰写《我爱公孙树》一文,用肺腑之言表达了他“爷爷栽树,孙子吃果”的信念。1980年,他首次招收研究生,1982年被批准为唐宋经济史硕士生导师。1986年又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是当时全国唯一的唐宋经济史研究生导师。同年,他联合云南大学同仁,组建了中国经济史学科,旋即被批准为省级重点学科,2007年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2000年,在他的热心倡导和大力支持下,组建云南大学中国经济史研究所。李埏在教学上严谨、求是,启迪和培养了一批有为青年学子,前后共培养博士12名,硕士20余名,这些学生现多为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

李埏治学严谨,“治史明义”“通史致用”是他治学的两大特点,也是他坚守一生的信条。李埏的学术研究涉及多个方面,尤以对中国土地制度史和中国商品经济史的研究最为深入。他在土地所有制形态、古史分期、农村公社以及地主阶级等重大问题上独树一帜,并从理论上对商品经济史的地位及其理论作了深刻的分析和阐释,创造性地将土地制度史和中国商品经济史有机地结合起来,被誉为“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学者。1956年,他在《历史研究》发表《论我国的“封建的土地国有制”》一文,引起学术界的强烈反响,受到著名历史学家侯外庐的高度评价,中国科学院因此特聘他兼任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1964年,《历史研究》发表他的论文《略论唐代的“钱帛兼行”》,文中引《资本论》中译本原文“生产越是发展,货币财产就越是集中在商人手中,或表现为商人财产的特别形态”,他据前后文意,认为第一句应为“生产越是不发展”才对,遂加“不”字并标注说明。郭沫若先生看后,当即于3月19日给《历史研究》去信,肯定他的见解是正确的,并建议中央翻译局加上这个重要的“不”字。20世纪80年代以后,他出版《中国封建经济史论集》《中国封建经济史研究》《中国古代土地国有制史》《宋金楮币史系年》《〈滇云历年传〉点校》《〈史记·货殖列传〉研究》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著作,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对唐宋经济史、中国土地制度史、中国商品经济史的研究作了系统的总结和升华,还在“重农抑商”“唐宋货币经济”“云南地方经济史”等方面的研究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学术史上留下了大批光照后人的学术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