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矿山实习场变迁记
作者:刘兴育时间:2014-04-10

2002年经济学院陈学信老师几次到位于昆明以北的厂口乡,寻找20世纪40年代初葬在那里的外祖父于耀庭的坟墓。于耀庭曾任云大在厂口办的东大矿山实习场经理,在那里生活了十余年,在当地还小有名气。一位在厂口街上泡茶馆的老者听陈老师说明来由后,放下茶碗,带着陈老师在一个叫“打拱山”的地方找到了于耀庭的坟墓,并给他讲了当地流传的有关东大矿场的故事。

私立东陆大学(即云大前身)1922年12月成立后,为增加办学经费,成立东大公司,负责学校经营活动。当年在厂口发现有铅锌矿,与之相邻的散旦发现钴矿。这引起各方人士的兴趣,纷纷投资开矿,云大也在散旦投资经营一家钴矿场。该矿场初始红火了一阵,旋因蕴藏矿石少,含量低,效益渐次低下,最终停办。而耀庭个人出资在厂口堡猓妥猡(现为陡普鲁)村的附近建打拱山的铅锌矿场,则挖出大量矿石。

于耀庭出身在一个官宦世家,在他未成年时,父亲便过世,后由在东川铜矿任职的兄长供养。于耀庭耳闻目睹矿山生产技术,对矿山开发产生浓厚的兴趣。从云南法政学堂毕业后,本可以由兄长在东川铜矿为他安排一份舒适的工作,但他希望自己单独经营一家矿场。兄长理解他的志向,帮助他选定了厂口打拱山铅锌矿场。因投资成本有限,于耀庭无力购置昂贵的开采机械设备,只是雇了几个工人进行人工开采,挖出来的矿石堆积在矿坑附近。因无路运下山,矿石越堆越多,时而遭到偷盗,这可急坏了于耀庭。他打算找人合伙开发,以解决资金问题。经人介绍,他认识了时任东陆大学校长的董泽。董校长闻于耀庭的志向和厂口矿场情况后,大喜,认为这不仅可利用闲置的钴矿场设备,而且发现于耀庭是一个精通矿山开采技术的人才。他劝于耀庭放弃在厂口的矿场经营权,由东大公司收购于耀庭的矿场及开采出来的矿石,聘于耀庭为东大公司矿场的经理,继续管理厂口矿场一切事务。于耀庭允然赞同。于是“东大矿山实习场”(以下简称东大矿场)挂牌成立。

东陆大学收购了于耀庭的矿场后,董泽等学校负责人也是雄心勃勃,为便于矿场发展及供矿冶系学生实习之用,东大公司出资购买了矿场周边的山林194000亩又36方丈。并在于耀庭已开掘的平坑基础上,又新开掘两道吊井,添置了开采机械设备,形成用人工辅以简易机械的开采能力。东大矿场发展到省立云大(即1932—1937年)时期,有经理一人,工人21人。

随着东大的资金大量投入,矿石也源源不断从矿井运出。为了减少运输成本,提高矿石品位,1929年于耀庭在打拱山建起了一座简易的冶炼房。由于打拱山严重缺水,无法保障冶炼炉的用水量,不久将冶炼炉等设备拆卸下来运至靠近金沙江的散旦。在一条流往金沙江的小溪的河道附近重建冶炼房,冶炼房附近的破庙成为工人栖身的地方。冶炼炉的火力是靠鼓风机吹风,风力大小决定着冶炼炉的火力大小,也就决定着冶炼时间和炼出来的粗铅质量,因此鼓风机是冶炼炉的重要配套设备,在打拱山是用人工手拉风机,风力小。搬到散旦后,工人利用河水落差发电带动鼓风机,这不仅减轻了工人体力消耗,而且减少了成本,增加了粗铅数量。在散旦是矿场最为红火的时期。矿场的掘井洞深度超过120米,已采掘出的矿石已达百万公斤,其中一部分矿石冶炼成粗铅。

矿场为学校筹措到一笔可观的经费,也为矿冶系师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一批又一批的学生在矿场学习开采和冶炼技术。

虽然在厂口多处发现了铅锌矿及伴生银矿,但每处蕴藏量都极为有限,有的仅开采一、二年就再也挖不出一块矿石,云大还算幸运,开采十余年。到1939年挖出的矿石越来越少,矿场处于半停产状态。散旦的冶炼房也因此停产,矿场生产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1940年学校下达停止开矿和撤销冶炼房的通知。对矿山开采情有独钟的于耀庭同意撤除冶炼房,但一再请求继续开采矿石。学校作出让步,同意继续开矿,但要于耀庭先用自己的薪俸作矿山工人的工饷,待开采出来的矿石出售后再返还所垫付的薪俸,若挖出矿石不足开支工人的工饷,则由于耀庭自己承担。于耀庭答应了学校提出的苛刻条件,咬着牙带着几个工人继续在打拱山采矿。虽然也挖出一些矿石,但数量很少,卖出的矿石往往不够支付工人的工饷,致使于耀庭收入拮据,无法支付女儿在昆明读书的费用而被迫辍学。于耀庭的妻子患病无钱医治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子女。祸不单行,1942年他与工人赶着马帮托运矿石进城销售,走到一个叫桃村的地方,遇土匪埋伏,不仅抢走骡马,还打伤了于耀庭。被打伤的于耀庭两手空空返回厂口打拱山,因伤势恶化,当年年底去世。于耀庭去世后,学校遣散了所有的矿工,矿场完全歇业,学校所购的山林呈自生自灭之势,一些山林被当地农民占有。

1939年学校创立农学院森林系,到20世纪40年代中期,已有很强的师资力量,张福延、秦仁昌、郑万钧等国内知名林学专家先后到校任教。1942年,云大农学院院长张福延为使森林学的教学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务实精神,以期学以致用。经学校批准,将荒芜多年的厂口矿场改设为林场,供森林系“学生实习研究之用”,派农业技术员张鸿清率五名工人管理林场。因有几年矿场无人管理,大量山林流失,建林场时,云大实际控制的山林仅有三千余亩。为便于师生在林场学习生活,学校拨经费平整场地,开辟道路,开垦荒地,实施造林育种。因新垦荒地土质贫瘠,不能全部用于育苗,兼之树种稀少,不敷栽种,林场工人在部分垦地间作玉蜀黍、油菜、花生、大豆等粮油作物,藉资利用。但因“地力所限,生长发育极为不良,年收入仅半开(当时云南使用的货币)数十元,尚不足一个月工饷。”林场开办时,适值学校经费支绌,未领到开办费及办公费,无力改变生产条件。

新中国成立初期,当地农民称厂口林场是“东陆大学东大公司开办时霸占我们的财产,”要求退还。就此学校组织人员进行调查。1951年3月13日负责调查的校产科将调查结果写成“厂口林场情况说明”报告。文中写道:“林场附近各村人民向地方农协会控告学校系估买,可见该项山地,似为前学校东大公司出价购买,并非无偿霸占。”希望当地农民尊重事实,请求农协会和县政府履行保护校产责任。但当地少数农民不顾及国家政策规定,采取盗伐林场树木等手段,威逼学校交出林场。开始还是趁夜偷砍,后来发展白天公开盗伐,且盗伐的数量越来越大。一次,林场职工抓到一个叫李成的当地农民雇工盗伐成材沙松三百余株。但李成不听林场工人劝告,还振振有词地说:“现在是穷人翻身的时候,此树非砍不可。”学校获悉这一事态后,于1952年1月26日致函云南省农林厅林业局。函中写道:“有人随便砍伐,我校看守工人无法制止。自解放迄今,被砍树林颇多,若再不采取有效办法制止,殊与你局护林育林的政策不合。”要求严惩盗伐者,对于云大反映的情况,林业局曾责成当地政府严办盗伐者。公文发到当地的政府,便没有了下文。云大见当地政府迟迟不采取行动,于1952年2月7日,再次致昆明县政府,函中写道:“查该地农民李成等一再盗砍林木,前经函达,并接你县抄致昆建字第1286号,通知第2区政府查明严办,但如何处理,并未见具复,兹对据报李成岁雇工砍伐森林,并依照规定申请核准,且锯成木柴,有意违反护林政策及中央政务院节约木材的指示。”上级要求追查砍伐林木者,但当地农会则以“李成系属贫农,不愿意查处。”林业局严肃指出:“即便贫农,亦不能任意盗伐,破坏森林。”林业局已经指出问题的严重性,但当地农会,不惩办盗伐者,还对云大林场职工采取打击报复,致使一个职工上吊自杀。学校见事态难以控制,担心再生它事,向主管机关西南军政委员会文教部递交放弃厂口校产的报告。1951年8月20日,西南文教部批复准予。随及学校多次发函催促昆明县政府接收厂口校产。1952年3月10日昆明农协会派工作人员到校商议接收事宜。交接手续还未完成,当地农会已借土改机会将林场的林木,土地甚至是果苗,洋芋分配给农民。由于当地农会在交接中不断制造麻烦,交接手续到1953年9月结束,根据现保留的“云南大学农学院厂口林场移交房产器物清册”反映,云大向当地农会移交的有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厨房16间,种有云南松的人工林地600亩及大片原始森林,此外还有农具,果树苗等共几十项。

云大虽然于1953年结束了在厂口的校产,但当地人记住了云大在厂口办过矿场和林场的历史事实。20世纪80年代,有个发了财的当地人又想起东大矿场,他将封存几十年的矿坑打开,组织人重新开采,想在云大矿场再淘金,投入了几十万元,只挖出几百公斤铅锌矿,几十万元成了水漂,就草草收场。

2010年5月25日,笔者与于耀庭的女儿于世芳,外孙陈学信等到东大矿场遗址,站在打拱山的山梁上,往下眺望,山下是一片翠绿树林,说不一定它曾是云大林场的。我们站的左侧是一座立有“东大公司矿场经理于耀庭”的墓碑,格外显眼。于耀庭葬于云大矿场冶炼房附近,现在坟墓周围还能找到当年冶炼留下的矿石。因此于耀庭的坟墓成为云大矿场留下的标识物,它见证了东大矿山实习场的变迁与云大人所付出的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