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琼英(1913.7~1994.1),广东南海县人。她5岁丧父,7岁丧母,此后靠在北京京汉铁路局任职的大哥抚养。
1922年她到北京孔德学校读小学、初中,1929年入中法大学孔德学院读预科,后转入哲学系。1935年毕业后由中法大学“资送”[0]到法国里昂留学。1937年获里昂大学心理学证书,1938年获哲学概论及逻辑学证书,1939年获美学证书,1940年获伦理学和社会学证书,按法国教育制度获以上证书后由里昂大学授予哲学硕士学位。金琼英在法国勤奋好学,节假日其他同学在一起娱乐、聊天,而她专找有学问的神父谈论哲学等学术问题。她平常话不多,喜欢弹钢琴、唱昆曲、打网球。1940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法国遭到德国侵略,人民衣食无着,留学生也同当地居民一样生活相当艰苦,靠垦荒耕种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她虽然已将博士论文交给学校,却无法等到论文通过就于1941年回国。1942年她到达重庆后,经沈尹默介绍到四川白沙师范学院任副教授。1946年由李霁野介绍,到台湾省编译馆任编审。1947年台湾发生“二二八起义”后,该馆被撤销,她因此失业。
1947年下半年她收到熊庆来寄来的聘书,聘她担任云大社会学系教授。对是否到云大起初还犹豫不决,赓即接到云大寄来的路费才鼓起勇气踏上返回大陆的轮船。当时通货膨胀,她到上海就用完旅费,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拍了份电报,将此事告之熊校长。出乎她意料之外,很快收到汇款。熊校长办事讲究效率、真心用人的精神,坚定了她到云大任教的决心。
1954年社会学系撤销后,她调到新组建的政治课教研室任教。1960年成立政治系,又调到政治系任教。她长期在哲学、逻辑学、社会学领域内辛勤耕耘,尤其在逻辑学研究方面造诣深。曾担任过全国逻辑学学会理事、省逻辑学学会名誉会长。她治学严谨,不断探索前沿问题,更新知识结构,长期坚持到图书馆查阅资料、作学术研究。她先后讲授过马列主义基础、形式逻辑、实用主义哲学批判等课程。无论在何处任教,都十分重视备课,即便是讲过多次,课前都审阅讲稿,增加新的内容,时常夜深人静还在伏案耕耘。她讲课思路清晰,内容安排紧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学生对她的教学态度和水平反映良好。1964年学校掀起学习毛泽东教育思想,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的热潮。她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过去的讲稿为基础,重新编写了一本《逻辑学》讲义。由此获得学校表彰,1965年6月,她参加了校党委召开的教职工学习毛泽东著作经验交流会并在大会发言,介绍自己用毛泽东思想进行教学改革的体会。“文革”中,学校安排她讲授《西方哲学思想史》,虽说过去讲过类似课程,但这次与以往不同,要求她讲一段、批判一段,批判要紧跟形势符合潮流。但她坚持个人的信念,决不随波逐流违心乱讲。与同行或学生讨论学术问题,不轻易表态,而她主张的观点都有充分的理论依据,使大家信服。《形式逻辑》是系统性很强、结构严密、抽象的一门学科,学生难学、老师难教。为讲好形式逻辑学,她注意研究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提倡启发式的教学,为此作过深入的探讨。她认为在讲清基础理论和交代学习方法的前提下,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需要教师的启发诱导。提倡教学中要少而精。为突出重点和难点,必须结合所讲课程的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讲授。同时还要向学生说明少讲、不讲的内容并非不重要,而是他们容易看懂,因此在这些地方也不能马虎了事。讲到《形式逻辑》中的判断主词与宾词的周延性问题,她希望学生一定要结合以前讲过的概念的外延与内涵来考虑。“概念”这一章学不好、掌握不住,学“判断”会感到困难。不但教师要全面、系统、发展地进行教学,学生也要跟着这样学,否则就不能在原有知识的基础上学新的知识,不能起温故而知新的作用。她认为在课堂上提问的目的,是要学生在听讲过程中积极思考问题,培养他们的独立工作能力,同时又能使课堂的氛围生动活泼,让学生注意力集中。她主张可以适当边讲边问,要求学生用已有知识解答提出的问题,从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为推动全校的教学工作,她将实践中摸索出的教学经验写成文章,刊登在1964年4月23日的云大报上。她在做好教学的同时还指导青年教师写教案,听他们试讲,纠正他们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1964年政治系哲学教研室为开展科研工作,提高青年教师的整体水平,一段时间经常组织大家进行学术讨论。每次讨论,都由她先介绍实用哲学的一些基本内容,然后再以此为基础展开讨论。研讨会前,她都花很多时间查阅资料、准备讲稿,还拟出讨论提纲和介绍参考书目。
金琼英虽然是从旧社会过来的一名高级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但她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来云大任教之际正是学生运动蓬勃发展之时,她理解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同情受迫害的学生。1948年国民党政府逮捕了许多参加“反美扶日”爱国学生运动的学生,社会学系学生郑权被关在特刑庭[1]。后因国民党政府迫于形势和社会的舆论,对被抓的人采用取保释放来平息舆论。郑权家境贫困,在昆举目无亲无法找到保人,金琼英知道后就自告奋勇充当保人,使郑权出狱。建国后她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1954年12月,在学校组织的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座谈会上发言说:“我必须要积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锻炼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要在理论学习上和实际斗争中不断改造自己。”在教学中她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政治上她相信党,与党保持亲密的关系,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总是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取得党和同事们的帮助。党也信任她,支持她的工作。在她危难时,总有党组织和同事为她帮忙。“文革”初期批判“反动学术权威”,学校许多留过学的老教授都先后遭到批判、审查。一些起来“造反”的学生见政治系迟迟不批判金琼英,就拿着金琼英在1958年交心活动中写的查材料,去质问政治系党总支主持工作的副书记。这位总支领导说:“党早已明确地规定,交心活动中材料一律不能公开,怎么能拿这些材料作为批判的理由。”由于系党总支态度坚决,使金琼英躲过这次批判。后来又有一些造反派要来抄金琼英的家,也是遭到系上领导和同事坚决反对才未能得逞。
金琼英一贯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她一向生活简朴,但对同事或学生的困难,总能解囊相助,毫不吝啬。几十年来她帮助过多少人,谁也说不清。70年代初期她的一位同事由于家庭负担重,营养跟不上,身体虚弱,难于坚持工作,当她了解这一情况后,就连续几个月买好牛奶票送给这位同事。至今这位同事谈到这件事情仍然感激不尽。1954年11月,她被选为云大工会第三届委员会执行委员。从60年代中期起,她先后担任省妇联副主席、省工会副主席,1977年12月以后担任省政协常委、副主席职务,为我省的工会、妇联和统一战线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作为从事妇联工作的负责人,她以身垂范,1965年3月27日的校报刊登了她以“做一个革命化的妇女”为题的文章。文章中,她首先检查在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后,向大家保证“要在党的领导下,以充沛的精力积极投入到教学改革中。”她还说“我必须认真进行思想改造,进一步学习毛主席著作,还必须投入到三大革命运动中,投入社会主义教育中去加强锻炼,使自己劳动化、革命化。同时向解放军学习、向校内外先进工作者学习先进经验,认真找差距,树立革命雄心壮志。坚决走又红又专的道路,努力做一个敢于斗争、能苦干实干的革命化妇女。”虽然她长期兼任省级有关部门的领导职务,但自我要求很严格。80年代初期省政协要给她安装一部电话,电话机都送到家里了,但她为了减轻国家负担始终不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打个电话让有关部门派车来接送,对身居高位的金琼英来说很容易做到,但她从不轻易提出而是经常徒步而去。1990年8月15日因中风住医院,她一再叮嘱医生和前来看望她的领导,不要在她身上多花钱、用好药。当病稍好一些就坚持要出院,出院后很长一段时间还不能单独行走。为了早日恢复健康,她天天从床上爬起来,扶着床边坚持锻炼。她做事讲究始终如一,遵守规定。退休教师李承明说:“在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每天都能在同一时间看到金老师风雨无阻走进图书馆,我留校后她仍然如此,系上通知开会,她从不迟到,只会早到。”“文革”期间“老九”靠边站,她被安排去挖防空洞,但她仍然认真对待,努力劳动。
尽管金琼英长期从事教学和大量的社会工作,作为一个母亲和妻子,还要承担教育子女和照顾身体欠佳的丈夫的责任。为使家务和工作两不误,她经常起早贪黑。她对社会和家庭付出的辛劳比其他人多得多,但从无怨言。
1988年在政协换届时她主动让贤,对政协领导说:“我已做了两届副主席,现在岁数大了,应该把位子让给年富力强的同志。”省委主要领导人亲自来做工作,请她再干一届,但她仍不改初衷。
1993年金琼英感到身体每况愈下,就向领导提出“安乐死”,没有得到批准。又提出身后丧事一切从简,不搞遗体告别、不开追悼会,遗体捐给医学院作科学研究。她逝世后,后事均遵遗嘱办理。省委统战部一位负责人说:“金琼英虽然是一个无党派人士,但是她具有共产党员的品质。”
主要著述:
1.《谈灵感》,《东方杂志》1944年40卷11号。
2.翻译:《现代教育之趋势》,1943年重庆独立出版社。
3.《对形式逻辑的问题的估计》,《云南大学学报》1954年第三期。
4.《论概念》,《云南大学学报》1960年第六期。
5.《关于修正形式逻辑的问题》,《云南学术研究》1961年创刊号。
6.《关于思维的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云南学术研究》1962年第七期。
7.《批判实用主义的真理论》,《云南学术研究》1964年第4期。
8.金琼英参著:《逻辑与哲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
资料来源:
1.金琼英的干部简历材料及讣告。
2.采访蓝瑚夫妇、卫念祖、徐学铣、李承明、李慰祖、张汝毅等。
3.《云南大学》报1955年12月21日第26期第1版。
4.陶 李:《云南大学志·大事记》,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
5.丁宝珠、刘 洪:《云南大学志·大事记》,云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
[0] “资送”是中法大学专用词。中法大学是私立学校,学生出国经费主要来源于“庚子赔款”和社会捐款。
[1] 特刑庭即国民政府和省警备总司令部特设的特别军事法庭。
刘兴育